随着我国社会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社会上的法律问题逐渐凸显。为研究这一课题,2020年11月16日下午,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民商法律学院王勇波教授在明德楼开展以“国家与人民的意志”为主题的专题讲座,现场座无虚席,学术讨论氛围浓郁。
王老师表明,在一个团体里面,规范可以由领导者独裁,或者由所有成员共同制定。这两者所体现的意志是截然不同的。前者体现的是领导的意志而后者体现的是团体成员的意志。对于一个国家而言也是如此。“规范并不是产生法律效果的渊源。”王老师从团体引申到国家,从团体规范到国家宪法,以小见大的方式为我们讲解宪法所应该体现的意志。
国家与人民的意志是一个密切相关的课题,它们的法律关系应该是密切相关的,但是我们难以在宪法的教材里面找到涉及这两者关系的课题。要研究这个课题,则不可避免的将目光投到人民群体生活当中去。我们拥有权利是因为在这个国家里,我们有公民身份这个专属性,这是作为群体里的一部分在原则上所应有的。
“一切权力来自人民”这是王老师不断强调的观点。我国于1958年制定出第一部宪法,比之其他国家起步较晚,我国宪法确实需要不断地更新完善以适应时代的发展。王老师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给同学们讲解人民的身份在这个国家的专属性,有助于加强同学们对人民的权利的理解,提高学生们了解我国宪法的兴趣。
王老师强调一个宪法的更新靠的是人民连续性意志的更新,通过这最根本的意志更新推动人民参与宪法生活,加强宪法知识学习。宪法是一个动态的法律,在这时就可以做出适时的更新。
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它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要达成规制宪法使其能更好地反映人民的意志这个目标,我国还有很长的道路要走。(撰稿人/张轩 初审/梁趣玲、杨依霖 终审/陈晓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