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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大讲堂】易在成: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之趋同、差异与协调

作者:   时间:1109-07-08   点击数:

为了让民商法律学院的学子对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有更深入的了解,民商法律学院邀请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法律联盟秘书长、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研究生课程主任、民商法律学院教授委员会委员易在成副教授于11月6日下午,开展以“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之趋同、差异与协调”为主题的讲座。民商法律学院学生积极参与此次讲座,到场聆听易教授的独特见解,丰富自己的法律知识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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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在成教授以“香烟驰名商标案“和“钜记手信商标纠纷案”为例,指出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对于大湾区建设的重要性,并强调了大湾区建设的本质问题是经济要素的跨域流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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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选择突破知识产权法律地域性限制亦或是权力地域性限制问题是,易教授偏向于解决法律地域性限制。他提出基于我国政治制度的特殊性,在权力地域性限制方面很难有突破。与此同时,跨域制度作为大湾区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体系之一,其发展仍然不够成熟,需要我们多加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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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态趋同,动态差异”是易教授对大湾区三法域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总体看法。香港、澳门和内地三法域制度都以国际法为基础,在政策指引下,整体框架体现出一种趋同性,但在其具体制度上,立法历史与目的等维度都表现出差异性。易教授基于在国际法上建立合作的基础,提出突破知识产权地域性限制的两条路径。其一是三地域出台示范法,各域内法基于差异自觉进行修订,保护权利人的利益。更具有正当性和可操作性的路径是借鉴欧盟的知识产权统一法模式,运用已有的CEPA plus路径,补充专门针对协调跨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则作为附件,而无需另辟蹊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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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讲座不仅为同学们学习大湾区建设中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打下了基础,还为同学们思考突破知识产权法的地域性限制提供了一定的方向。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处在粤港澳大湾区中的北京理工大学民商法律学院学子,更应该把握时代发展,肩负时代责任,关注粤港澳大湾区的法律建设,提升自身专业技能,做新时代的“法律人”。(撰稿/杨依霖 审核/陈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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