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同学们对未来的职业有更好的规划,对除律师以外的职业有更多了解, 12月21日下午,黄文洁教授于明德楼开展讲座,向在场同学们讲授与政府部门法务工作相关的知识。
在正式开始讲座之前,黄文洁教授提到开办这场讲座的原因。对大一大二的同学而言,这场讲座能为自己的人生规划添上又一个可供选择的职业,扩展知识面;对大三大四的同学来说,这场讲座能改变同学们对政府部门法务工作上的一些固有印象,消除同学们“我又不考公务员,政府部门的法务工作和我有什么关系”的误解,让同学们更多考虑自己的职业指向。
政府部门的法务工作主要涉及什么呢?在这解答这个问题前,黄文洁教授先向同学们做了一个角色定位,即做政府部门法务工作的人的身份。政府法务工作的工作人员可分为两种:政府法律顾问(社会律师)和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公职律师)。前者是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聘用的专业法律顾问,后者则是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新进人员。
黄教授提到,为政府做法务工作,不仅能提高律所的品牌影响力、提高个人声誉、扩大市场,对长期进行专项工作的老律师而言还是一个机遇,因此大部分律所的老律师都很愿意为政府做法务工作。如果我们入行老师是为政府做法务工作的,则很有可能做政府的驻点律师,言便有了一个锻炼自己的好机会。作为政府的法律顾问,面对的政府部门常见法律风险主要分为作为行政主体的法律风险(不作为,乱作为等)和作为民事主体的法律风险(违约,侵权等)。因此,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要做好行政行为的法律风险评估和防范工作,尽可能避免决策风险和不必要的损失,降低败诉风险。
随后,黄文洁教授从规范行政行为、应诉、内控三个方面讲解现实生活中的法务工作,在行政行为上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不作为或不完全履职、使用法律错误、未尽到审慎审查义务和程序违法等几个方面。在讲规范行政行为时,黄教授还举出几个与之相关的案例来辅助说明,并列举出适用于每一个问题的应对方案。应诉的问题主要是依据不完整、证据混乱、证据缺失、答辩质量低。而内控的问题则主要体现在合法性审查上,分别是片面强调合法性审查的把关作用和片面强调合法性审查的程序性质。黄教授对这两个问题也分别给出详细的讲解及应对方案。
讲座最后,黄文洁教授对本次讲座进行了一个简单的小结,做政府的法务工作要规范运作、梳理风险、全面审查、善于沟通以及做好常态培训。黄教授强调到,同学们要认识到政府在职业规划上的重要地位,了解如何为政府服务、为人民服务,更好地维护法律尊严。(撰文/文恒汐 初审/马睿敏 终审/陈晓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