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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坊讲座】胡学丞:法多元主义下的华人结盟文化:以近代台湾为例

作者:   时间:2020-12-21   点击数:

华人结盟文化和法律二者看似无关,其实存在着一定的联系,那么两者之间究竟存在怎样的关联呢?为了解答这个问题,胡学丞老师结合自己所知的历史知识,于12月14日下午,在明德楼开展了一场讲座,和同学们一起探讨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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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知华人结盟文化和法律之关联,须从法多元主义出发。要想了解法多元主义,就要先了解何为法。这里的法,所指的不仅仅是国家法律。在法社会学和法人类学的定义下,法的范围包括国家法律、家法家规、帮规、冥律和日用平常的行为规范等,这些内容都有助于我们理解和研究法多元主义。除此之外,法多元主义中还存在着法的三种实际运作方式,即审判、调解和神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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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了解了有关于法多元主义的一些基本知识后,胡老师引出了此次讲座的主题——华人结盟文化。在中国历史上曾有过各种结盟,包括政治上的结盟、政权内部的盟誓、氏族派系的内部盟誓以及百姓结盟。那什么是结盟呢?结盟的定义又是什么呢?胡老师向同学们解释,所谓结盟,指为了取信于人、强化互助、防止背誓,与他人共同向神明或祖立誓而结成团体的行为。这也是一种在结盟团体内部建立规范的行为。那么这种行为在现实生活中有何种表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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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方便同学们理解,胡学丞老师以近代台湾华人社会的结盟现象为例向同学们进一步解答。近代台湾华人的结盟现象主要是受大陆的影响。因为台湾有诸多来自福建泉州、漳州一带的移民,这些移民将在泉漳一带流传的结盟文化带到了台湾。近代台湾华人社会的结盟现象大概可以分为清代、日据时期以及二战后三个时期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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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的官方档案纪载了不少台湾的结盟活动,多半体现为对官府的反抗,其结盟者多属下层社会人民,且女性参与者很少。日据时期的史料呈现出较多不同阶层的结盟活动,学者和商人等也出现了结盟团体;且在这一时期,有一些关于女性结盟团体的纪录。二战后,仍可见非下层社会人民以及纯女性结盟的团体。这些团体有宗旨正当者,亦有行为违法者,而留下纪录者多是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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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胡老师为同学们科普了一些结盟的仪式,如结盟的时间、结盟地点的选址、仪式上供品的摆放、仪式上的誓词以及歃血为盟为什么用鸡血等仪式细节。最后胡老师向同学们解释了三个时期内国法与结盟之间关系的变迁。在清代,结盟(包括特定结盟仪式)是被官府明令禁止的,因为担心其导致政权、社会秩序的不稳定。日据时期,结盟涉及治安问题,但已无明令禁止其仪式,而是针对是否参加结盟团体有所规范。这时的某些结盟团体还对抗日作出了重要贡献。二战后,虽也无明文禁止结盟仪式,但结盟仍是警方执行公务时所依据的非法律构成要件之一,在侦查阶段有辅助办案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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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历史中去学习法律,以历史为轴,梳理法文化发展的脉络,了解其渊源,不失为一种学习法律的好方法。(撰稿/文恒汐 初审/杨依霖 终审/陈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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