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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法律学院名誉院长梁慧星教授开展题为“中国法语境下的侵权责任构成要件”学术讲座

作者:   时间:2024-11-15   点击数:

  2024年11月6日下午,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民商法律学院名誉院长、我国著名民法学家、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梁慧星教授以 “中国法语境下的侵权责任构成要件” 为题,为师生们带来了一场精彩纷呈的讲座。

  梁教授在民法领域深耕多年,在研究与教学方面成果丰硕。凭借其渊博的专业知识,他深入剖析中国法语境下的侵权责任构成要件这一重要课题。梁教授指出:“理解侵权责任构成要件是准确适用法律、维护公平正义的关键环节,对于法学研究和实践意义重大。”

  讲座伊始,梁教授提出,法学领域的研究和实践必须紧密围绕法律条文展开,尤其是在复杂的侵权责任领域。不同法律领域的交叉和融合,使得侵权责任的认定更加复杂。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民法典侵权责任编是核心依据,我们需要在多维度的法律语境下理解侵权责任构成要件,这是准确运用法律的基础。

  随后,梁慧星教授依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具体条文,详细展开阐述。他旁征博引,援引环境保护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生态环境侵权纠纷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等内容。从侵权行为的认定、损害结果的界定,到因果关系的判断以及过错责任的分析,每一个构成要件都结合丰富的案例和具体条文进行讲解。为了让听众更好地理解,梁教授列举了大量司法实践中的真实案例,将晦涩的法律条文和抽象的理论概念变得通俗易懂。通过梁教授抽丝剥茧般的讲解,在场师生对复杂的侵权责任构成要件有了清晰而深刻的认识,为今后的学习和实践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梁老用一言一行展现了一位法学大家对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深刻洞见,强调了民法典在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中的关键作用。梁老已至耄耋之年,仍坚持奔波于讲学第一线,宣扬社会主义民法理念,其治学普法的精神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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