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学术交流和提高师生学术论文写作水平,10月31日下午,民商法律学院特邀中国法律逻辑专业委员会副会长、山东省人民政府参事、《政法论丛》主编孙培福教授,于QC621会议室为我院师生作题为“法学论文的论证方法”讲座。本次讲座由民商法律学院院长杨成铭主持,学院30余名师生出席了本次讲座。讲座伊始,杨成铭院长对孙培福教授的莅临表示热烈欢迎。
在讲座中,孙培福教授首先对什么叫学术论文和如何写出一篇好的成形的法学学术论文作了阐述。他指出,当前法学论文写作中存在“千人千面”现象,即大部分法学工作者尚未掌握科学合理的法学学术论文撰写方式。此外,大部分人对论文之“论”的含义认识模糊。他提出,“论”是“论证、推论”的意思,其属性是客观性,因此,在撰写论文时,作者应客观地推论,而不是把主观认识的结果直接转换成文字表达,要避免主观认知的宣泄和执着于自己的行文脉络,以增强论文的论证性、逻辑性。
孙培福教授还就如何优化论文脉络,提升论文的论证性作了进一步讲解。他提出,法学作为一门人文社会科学,通常使用含义明确的自然语言,然而在撰写法学学术论文时,应培养跨学科思维能力,应借鉴自然科学的论述方式与思路,以客观论证、客观推理的路径达到认知结果。另外,孙教授就如何撰写一篇高水平的法学学术论文进行了深入讲解。对此,他提出了四种具体有效的方法:第一,重视论文提纲的撰写,借用提纲理清写作思路与文章脉络。题目和正文各部分不是整体和部分的关系,而是小到大的关系。第二,通过阅读大量相关文献资料深度认知研究主题,对主题进行深刻思考,发现主题的核心,并孜孜以求获得突破核心的灵感。第三,及时记录学术灵感并对其进行梳理与总结。第四,构建起逻辑化体系化的外显形式架构。为了加深师生们对论文撰写方法的理解,孙教授以肖国兴教授的《中国能源革命的法律逻辑》为例,进一步阐明了何为标准的形式语言以及如何构建逻辑化体系化的文章架构。
在交流互动环节,师生们就讲座内容与论文撰写中的疑难问题向孙教授提问,孙教授耐心地解答了师生们的疑问,并再次强调了客观论述与探索、建立逻辑架构模式的重要性。
杨成铭院长对讲座进行了深刻总结,并表达了对孙教授的由衷感谢。通过本次讲座,师生们深入了解了科学的法学学术论文撰写方法。他们纷纷表示,要把在讲座上的所学所识所悟应用到写作实践中,不断提升自己的学术论文撰写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