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下午,珠海市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2021年年会于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举行。本次年会由民商法律学院承办,珠海市法学会副秘书长范蕙莹女士,民商法律学院名誉院长梁慧星学部委员、李薇教授,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张谷教授,山东大学法学院王丽萍教授等多位专家学者应邀出席。
会议伊始,民商法学研究会秘书长雷婷带领全体同仁学习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法学会王晨会长发表在人民日报的《坚持全面依法治国 法治中国建设迈出坚实步伐(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的文章精神。文章提到,依法治国是总结我们党百年奋斗历史特别是治国理政历史经验得出的重要结论,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选择。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开创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中国建设新局面,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谱写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新篇章。
随后,田丰副会长汇报了民商法学研究会2021年的具体工作,其中提到,在这一年的工作中,研究会提高了政治站位,强化了思想引领,在今后将继续引导全体法律工作者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做好研究会各项工作。
此次会议的第二阶段,是“加快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深合区商事法律规则衔接制度对接”专题研讨会,由民商法学研究会会长王建宇教授主持。首先,李凯莉老师汇报课题撰写情况,概述了澳门商事法律的现状,谈及商事法律制度的发展、澳门《商法典》的主要内容,将澳门商事制度与内地相关制度做出对比,提出积极推进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内的规则衔接与制度对接的可行方案。
在讨论交流阶段,现场学术氛围活跃,各位专家积极发言,渐入佳境。石淼法官认为,随着珠海涉外案件增多,应当关注涉外法律人才的培养。郑智兴律师建议汇编涉港澳案件的案例集,引导学术研究、同案同判。杨静辉教授提出,通过比较研究能发现两岸法律差别较大,区际法律冲突要以冲突法的方式来解决。张谷教授发言认为,对商事制度的研究一定不能够脱离基本的民事制度,此外要通过仲裁、商人意思自治,使得个案形成示范效应,设置指引性规定,从而消除差异,本课题的研究站在深远意义的角度上,可以为解决整个大湾区区际法律冲突提供借鉴。占亮博士强调,通过珠海国际仲裁院的澳门仲裁员、律师协会律师库中的澳门律师,可以加强两地法律工作者的交流。
田丰副会长讲到,发扬“一国两制”精神,推动澳门经济发展,加速两地制度的衔接、对接。陆尚乾副教授表示,在现阶段,我们要思考解决在深合区域法律冲突的规则制定专门的区际冲突法。詹秦律师结合自己的工作经历提到在涉澳法律实践当中所遇到的迫切问题,希望可以在学理上、技术上、立法上得以解决。梁慧星学部委员谈及三点问题,第一是做研究既要解决实务问题,还要具有学术意义;第二是希望对本课题中的问题进一步细化研究,既要看到条文差异,也要关注理论差异和实务差异;第三是将眼光放远,既要关注大湾区,还要关注“一带一路”国家、葡语系国家,抓住优势,发挥特长,为国家法治发展做贡献。范蕙莹副秘书长总结发言时提及珠海法学会的责任担当以及近年来获得的研究成果,并对民商法学研究会未来的各项工作提出了希冀。
此次会议的召开深刻贯彻了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总结了过去一年中珠海市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各项工作的进展,对保障法治珠海及粤港澳大湾区融合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撰稿/梅潇元 初审/文恒汐 终审/陈晓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