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实施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目标,为学生创造更好的学习环境与氛围,满足学生个性化成长需要,根据《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转专业实施原则及其依据
1、公平、公开、公正、择优原则
2、《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版)
二、接收条件
申请转入民商法律学院的学生在符合《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中规定的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表现良好,思想品德操行合格,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积极上进,身心健康,符合转入专业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2、诚实守信,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转专业操作程序
1、有意向的学生可在即日起至2024年12月16日12:00前学生,将转专业申请表交至QC615李老师处。
2、民商法律学院在12月17日组织通过资格审核的学生进行面试。
3、民商法律学院将合格通过者报学校教务处备案审批,办理转专业手续。
四、拟接收转入专业及人数
年级 | 专业 | 拟接收人数(人) |
2023级 | 法学、法学(国际班) | 5 |
本方案解释权归民商法律学院。
附件:转专业申请表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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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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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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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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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年月 |
| 申请转入学院、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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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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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学院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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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意见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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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法律学院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