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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人民法院2023年下半年法律实习生接收公告

作者:网络   时间:2024-06-05   点击数:



  接收法律实习生30名,安排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人民法院审判团队、执行局、审判管理办公室等部门。


  实习内容主要包括:司法辅助事务、课题调研、司法改革创新研究等。实行实习导师制,由经验丰富的资深法官或者领导干部担任指导老师。法律实习生将在指导老师的帮助下,辅助参与案件审理、案件记录、文书起草、司法调研及司法行政等工作。


接收条件:

  接收的法律实习生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品学兼优,遵纪守法;

  (二)法律专业在校硕士、博士研究生,或表现优秀的高年级本科生;

  (三)能够保证全程全职参加实习;

  (四)具备良好的身体条件;

  (五)无违法犯罪及受党纪政纪处分情况。


实习期限:

  实习期限不少于3个月,从2023年8月中下旬起至12月31日分批开始实习。


实习待遇:

  (一)实习期间发放实习补助,其中在校本科生每月2000元、在校研究生每月3000元。

  (二)本院为实习人员提供办公场所,实习人员可在本院食堂自费用餐,住宿、交通等事项由实习人员自行解决。

  (三)实习期间配发实习工作证,实习期满可根据实际表现出具实习证明。


接收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20日止。

  报名方式:由所在院校审核同意后自愿报名。实习人员将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人民法院法律实习生报名推荐表》(要求签名并盖章;学校放假的,可先提交学生签名版本)扫描件及《报名信息汇总表》发送到我院政治部(督察室)邮箱:hqfyzzb@126.com。咨询电话:0756-2998606、2998683。

  (二)资格审查及办理接收手续

  我院将根据接收条件及报名情况择优确定接收人员并电话通知办理接收手续,必要时通过视频方式组织面试。

  暂未获接收的报名人员将列入我院实习候选人名单,我院将根据实习岗位空缺情况不定期开展实习生接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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