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眼中的法学 2019-05-26 学生眼中的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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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眼中的法学

法学百年,行云流水。于长长的一生来说,四年时光,只是弹指一挥间。而它所承载着的,是纯真,是开朗,是不舍,是人生最宝贵的。在文法大家庭里,在那些对法学事业充满了热爱的师长的谆谆教导下,我已渐渐长大,已经从当年那个刚刚踏入求知大门的青葱少年成长为了一名同样充满法治信念的法律人。

德、量、才、识、行,这是在梁慧星教授、王建宇院长和陈晓峰书记带领下的法律人的追求,也我眼中的法学的构成因素。所谓德,指的是一个公民所应具备的良好品德。德是厚重不轻浮,是深沉不浅薄,是庄重不市井。大器者,大气也。法,是治国重器,是国家这栋辉煌建筑的基石。美工刀是非常锋利的,那薄如纱纸的刀片只需轻轻一挥,便能将小树枝轻松斩断。但是,想要斩断一棵碗口粗的大树,却非用斧子不可,美工刀即使是再为锋利,此时也只能无可奈何。这是因为斧头除了有同样锋利的刀刃以外,还有厚重的刀背作为支撑。而对于法学这把重器来说,德,就是作为支撑的刀背,是最为厚重的依托。祸福所向,所向其德,不具有良好的品德注定不能在法学道路上稳健前行。

量,是一种精神,是一种心怀国家、胸有大志的慷慨豁达。放眼望去,那些令千万法学同道们心怀仰慕、为之动容的法学大家们又有哪一个不是心系国家大局和关心社会未来的呢?在法学的追寻之路上,气量能使人广博于内而坚韧,历经宠辱而不惊,积极向上、静等花开。

才,指的是才干、技能、专业知识。在法学道路上想要走得更远、更踏实,首先要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发现、分析、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但这并不是说仅仅具有法学专业知识就万事具备了。想要成为一名真正优秀的法学精英,就要博学多才、具备综合性、复合型的理论素质及人文修养。学院在法学方面对我们的期望是以提升毕业生就业竞争力为出发点,复合法律、会计、中英文技能为一体;通过“高校名师—实务明师联合培养”,“国内-台港澳海外合作培养”、“双语-全英文课浸泡”,打造精法律、懂会计、会经济、通外语,具有深厚人文情怀的复合实务型“法律工程师”。

世事洞明皆法理。 所谓识,指的是敏锐的洞察力。法学是一门应用型学科,其存在的价值在于探讨法治走向、完善法制系统,为现实生活中所发生的问题提供公正、合理、科学的解决方案,最终服务于国家的发展和建设。因而在学习的过程之中,师长们始终强调要通过不断的锻炼和领悟去造就一双“慧眼”,能够在千丝万缕之中快速理出头绪,能够在繁琐之处明察秋毫,能够将日常生活中的问题升华为法律问题,做到知与行的结合。

大人不华,君子务实。所谓行,指的就是务实。所学习到的知识最终还是要回归到服务社会上。为此,学院聘请具有丰富法律实务经验的资深律师和法官前来传道,并大力引进港澳台学界及国外知名专家学者来我院授业,践行了在课程设置上强调“实用型”,在学生能力培养上注重“实践型”的诺言。

登山极目,本非欲求名于广宇,实为广博于内而丰于精神。德、量、才、识、行,虽短短五字,却显示出了民商法律学院培养“复合型”、“实务型”优秀法律人才的决心。这不止是我眼中的法学,也是每一名优秀法律人心目中的法学。

                              2011级法学专业毕业生 祝田  

                           (本科毕业后赴澳门大学攻读法学硕士)